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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质资源发掘、创制与利用:策略与方法(第一期)-姜景民

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数据中心 时间:2019-08-23 阅读2688 次

从狩猎采集时代到农耕时代(品种改良+生产工具创新+生产条件改善)

《人类简史》 :“是人类驯服了小麦,还是小麦驯服了人类?”



二倍体小麦→四倍体小麦→六倍体小麦→现代小麦品种

粒壳分离,穗轴不折,穗粒增加,大粒


  从天然林利用到人工林培育  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



林木品种的有关概念

•    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





•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改良,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①新颖性:品种在申报之前其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推广,或仅经育种者许可,在有限的年限、范围内少量扩散。

②特异性:新品种应当 有一个以上 特征或特性明显区别于已有已知的品种。

③一致性:品种按特定繁殖方式,除可以预期的自然变异外,其特征或 特性 在 群体内个体间表现一致。

④稳定性:经反复繁殖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内,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⑤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    国家林业局依法受理、审查列入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的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的申请,符合条件的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由国家林业局予以公告。

•    育种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保护年费,其品种归属和经济利益受法律保护。



01  

林木品种—广义的品种概念


•栽培植物品种(cv.)普遍适用于农作物和园艺植物,是具有被评价特性的一致性和再现性的个体群。但对于有性繁殖的木本植物,其基因型杂合,在有性繁殖过程中由于基因重组,无法保持性状的一致性和再现性;只有无性繁殖的无性系才能符合栽培植物品种概念要求。


•品种的外在表现取决于基因型与环境的关系,具有狭窄适应性的品种,在特定环境下性状稳定,在不利条件下则不能表现其遗传潜力,具广泛适应性的品种,在多样化的环境下性状一致性不高,但整体生长稳定。林业生产自然条件复杂多样,环境控制困难,不宜片面追求品种的一致性,而应强调保持其遗传多样性,着眼于提供整体的遗传增益水平。

•林木良种是经人工选育,通过严格试验和鉴定,证明在 一定的 适生区域内 和立地条件下其经济性状、适应性或抗逆性等方面 栽培效果 明显优于 当前使用的主栽材料,具有生产价值经有关管理机构审查许可得以在明确的范围内推广应用的品种。


02

林业生产中常用的主要品种类型


•    种源:树种分布区内,一批种子或苗木的来源或原产地。经过种源试验,为特定区域评选出的适宜栽培生境、目的性状表现最佳的种苗原产地是为优良种源;

•    家系:同一植株(及其无性分株)的自由授粉子代或双亲控制授粉产生的子代总和。经子代区域性试验测定,选出的遗传品质优良的植株(优树)所生产的子代群体是为优良家系;

•    无性系:由同一植株(母株)用无性繁殖的方法所产生的分株总和。经过无性系区域性试验测定选出的优良植株所无性繁殖的分株群体是为优良无性系:

•    引种树种及其品种:按照引种试验程序筛选出的适应于本地生态环境,目标性状优良的外来树种及其品种。引种需经过长达其经济成熟龄的生态适应性评价、生物入侵性和生态有害性风险评估。

•    转基因品种:指利用转基因技术在目标植物中导入外源目的基因,所培育出的目标性状得到遗传改造的品种。转基因品种需通过国家有关机构安全性评价,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

•    有特殊使用价值的树种类型、家系和无性系。


 

03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

 国家对主要林木实行品种审定制度,由国家或省级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对选育人提交的品种审定申请进行材料审查、品种特性评价,符合条件的被审认定为可在一定区域内推广应用的林木良种,报请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公布使用。


主要林木品种申请审定的基本条件要林木品申请种申请审定的基本条件

•    国家公布的主要林木树种名录内树种;

•    育种程序科学规范,经过区域试验证实适应特定生态区域自然条件,目标性状稳定优于现主栽品种,具有更高生产使用效益,或具备特殊使用价值;

•    繁育技术和栽培技术成熟,具备批量生产繁殖材料的能力。




04

主要林木品种VS林业植物新品种

•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源于《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林木品种(良种)审定源于《种子法》。

•    林业植物新品种审查强调的是品种的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林木品种(良种)审定强调的是品种的性状优良性或特殊性、性状稳定表达的应用区域和技术;

•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公告的是品种培育人权益受到保护的权利;林木品种审定公告的是品种(良种)可以推广应用的许可。

•    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人享有生产权、销售权、使用权、标记权、许可权、转让权、放弃权、被奖励权;林木品种(良种)具有被广告、被经营、被推广权(从事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的人有被奖励权;种子生产许可证所有人具有种子生产权;种子经营许可证所有人具有经营、推广权)。

•    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品种权;一个良种可以拥有多个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


主要林木种申请审

05

林木育种


的基本根据树种特性及其遗传变异的规律,从野生群体中发现有益变异,以及通过人工手段创造有益变异,使之成为营林生产的栽培繁殖材料,提高林业生产力的过程。木品种申请

审定的基本条件

(1)发现变异——稳定变异——利用变异:

(2)创造变异——选择变异——稳定变异——利用变异:

(3)夯实育种基础,提高育种效率

•    从偶然发现到系统选择

•    定向杂交、纯系、无性系育种

•    从随机育种到基因组育种


(4)万物得其本者生,百事得其道者成

•    育种之本:充足的遗传资源、明确的遗传变异规律

•    育种之道:正确的育种方向目标、有效高效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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