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科技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机构改革统一部署,根据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有关安排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将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调整为省科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阮成发 省长
副组长:董 华 副省长
成 员:杨洪波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永平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周 荣 省教育厅厅长
董保同 省科技厅厅长
张岩松 省财政厅厅长
杨榆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佳晨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张纪华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马永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邱 江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谢 晖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刘 刚 省水利厅厅长
杨 洋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赵 刚 省国资委主任
任治忠 省林草局局长
李灿和 省统计局局长
李春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朱有勇 省科协主席
杨小平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
周 杰 中科院昆明分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董保同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研究、审议省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省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及部门与州、市之间涉及科技的重大事项。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会议筹备和文件印发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及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