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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启动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改革试点

来源:科学网 时间:2019-12-20 阅读1620 次
       12月17日,《中科院启动科研经费“包干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消息在其网站发布。


消息全文如下:


中科院启动科研经费“包干制”

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为了营造良好科研生态、激发创新活力,中国科学院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日前印发了《中国科学院关于开展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中科院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正式启动。


       试点充分赋予法人单位管理自主权,采取由院提供试点政策清单,单位自主申报、选择试点项目、政策的方式。政策清单包括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科研团队经费“包干制”以及科研差旅和出国费用“包干制”。其中,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探索简化预算编制和预算调剂,简化过程财务检查及财务验收;科研团队经费“包干制”对打破课题核算制、扩大核算单元进行探索;在科研差旅和出国费用方面,将扩大科研差旅住宿费包干并探索整体包干,尝试标准内出国费用“包干制”,一定程度上解决“报销繁”等问题。


       与此同时,中科院按照“科研相关、诚实守信、厉行节约”的原则,建立经费使用的“负面清单”,要求试点单位落实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放得开、管得住”。


       中科院将进一步探索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管理与诚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的制度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充分激发创新活力的科研经费管理模式。


       无独有偶。一周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宣布,在2019年起批准资助“杰青”项目中启动“包干制”试点。


通知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关于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

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通知


国科金发计〔2019〕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改革精神,推进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工作,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科研氛围,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现将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1. 充分放权。以有利于开展科研工作为目标,本着“能放则放、该简则简”的原则,可做可不做的审批一律不做,可有可无的环节一律取消,充分信任广大科研人员,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2. 放管结合。在充分放权的基础上,要明确权责边界,加强监督管理,构建“规矩在先、责任自负、科学抽查、违规必究”的管理模式,推进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防止科研经费被套取、挪用、浪费等行为出现,确保改革红利真正用于优化科研环境中。


3. 协同推进。广大依托单位要把改革精神理解透彻、执行到位,强化工作职责,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健全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真正放下去、放到位。


二、试点范围


自2019年起批准资助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三、实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


项目负责人需签署承诺书,承诺尊重科研规律,弘扬科学家精神,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认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支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不得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经费管理


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资助强度为原直接费用强度和间接费用强度之和。


项目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和获批项目负责人提交计划书时,均无需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范围限于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绩效支出以及其他合理支出。依托单位管理费用由依托单位根据实际管理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依托单位按照现行工资制度进行管理。其余用途经费无额度限制,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项目结题时,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项目经费决算,经依托单位财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监督检查


依托单位应当对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在项目结题时,依托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接受广大科研人员监督。


自然科学基金委结合项目管理,对经费使用情况和依托单位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抽查。


对于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存在截留、挪用、侵占项目经费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依托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相关要求


依托单位应制定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备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2019年12月6日


 “包干制”在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正式提出后,此后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进。


4月,上海市科委规定“竞争性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中除新增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和劳务费总额调增外,预算调整权限全部下放给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同时选择部分科研单位试点“包干制”。


7月,深圳市推出“深圳科技计划管理改革22条举措”,规定“新设高等院校稳定资助项目,探索开展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


9月,重庆市启动的“包干制”试点首次明确了经费使用的“三包干”,即用途包干、经费使用包干、项目实施包干。


9月2日举行的“杰青”工作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再提“包干制”:“年内推动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落地。”


3个月后,12月1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宣布,“杰青”启动“包干制”试点。


12月17日,中科院科研经费“包干制”通知正式出炉。


作为改革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磅之举,“包干制”将给科研人员带来哪些变化?未来,还会有哪些机构和地区推行“包干制”?各依托单位如何管理好“包干”的经费?


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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