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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好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林草国家创新联盟 时间:2020-07-08 阅读1859 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实施好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科推字﹝202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任务计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办规字〔2020〕22号)要求,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好2020年度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不断推进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依托成果范围
       项目依托成果须选自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成果,且保证项目依托成果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优先选择2015年以来的科技成果。
二、工作要求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对于促进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务求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一)要坚持服务林草生产实际的原则,重点推广林业草原事业发展亟需的关键技术,着重解决林草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要坚持突出示范引领的原则,促进林业草原产业集聚度的提升,发挥项目辐射带动作用,为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三)要坚持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原则,着力提高农牧民脱贫致富能力,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
      (四)要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智力产出,提升科技推广转化人才供给能力,鼓励和引导科技特派员和林草乡土专家积极参与林草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工作,不断增强基层人才的支撑能力;
      (五)要不断提高创新发展水平,持续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金融创新,鼓励引进社会资本,不断探索建立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签订合同。各省级林草科技主管部门要保证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科技推广转化能力,及时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内容。
      (二)网上填报。各省级林草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后,需登录国家林草科技推广成果库管理信息系统填报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信息,并上传合同书。
      (三)优化服务。要切实优化项目服务,充分释放创新活力,提升项目绩效水平,充分发挥项目示范作用,加快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
四、按时填报入库
      (一)请于7月30日前将2020年新立项项目信息(见附件)正式上报科技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司推广处邮箱(tuiguangchu@126.com)。
      (二)联系人及电话
      科技司推广处:
      杨  帆 010-84238788
      楼暨康 010-84238851

附件: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汇总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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