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CCA 防腐木材的处理及使用规范》的解读
1 标准制定背景
木材防腐是指应用化学药剂处理木材,使其能够防止菌、虫、海生钻孔动物等对木材的侵染,阻止其对木材造成降解和破坏,从而延长木材使用寿命,节约资源。防腐木材是国家倡导使用的可再生永续利用的材料。然而化学药剂还是或多或少有危害,为了即达到防腐目的而又尽量减少使用化学药剂,国家标准GB/T 33041—2016《中国陆地木材腐朽与白蚁危害区域划分》将木材的腐朽和白蚁危害风险进行了分区(图1);国家标准GB/T 27651—2011《防腐木材的使用分类和要求》根据木材不同使用场所,划分了C1、C2、C3.1、C3.2、C4.1、C4.2和C5不同生物危害环境等级。不同风险区域和不同危害环境等级,相应对防腐剂的种类和载药量水平有不同的规定。
图1 中国陆地木材腐朽与白蚁危害区域划分地图(来源:GB/T 33041-2016)
CCA是指含铜、铬和砷的一种高效的木材防腐剂,在国外,从上世纪70年代起,CCA防腐木材被广泛用于住宅,在我国木材防腐中也占有很大市场。然而2001年初,国际环保和健康组织向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提出请愿,禁止使用CCA防腐剂和防腐木材。这是由于CCA防腐剂中的铬砷成分对人的毒性较高。研究显示,长期遭受砷暴露会危害健康,增加肺和膀胱肿瘤的发病率。另外,CCA防腐木材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具有潜在的危害,研究表明木结构中CCA处理木材长期使用累积流失对土壤表层存在有害重金属砷污染。
2004年日本全面禁止使用CCA,2003年欧盟、2004年1月美国、2006年3月澳大利亚先后都禁止CCA用于民用,2003年,欧盟禁止进口含砷处理的木材。目前,美国的CCA防腐木材的份额从2014年开始,已经降为1%。这说明注重环保的国家都已经立法禁止或限制使用CCA防腐木材,并取得了成效。
据报道,目前我国现有350 多家木材防腐生产企业,户外用防腐木材处理量约450 万m³/年,其中CCA(铜铬砷)防腐剂处理量占比大于85%。且不谈CCA防腐木材的各种质量问题,就其毒性和环保性而言,引起业内研究人员深深的担忧。
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国近年对环保的重视也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所以我国早在2015年就制定了国家标准GB/T 31763—2015《CCA 防腐木材的处理及使用规范》,对CCA木材的使用范围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里,我们希望解读该标准为大家带来启示。
2 CCA防腐木材使用范围
对于CCA防腐木材的禁止使用范围具体如下:
3 CCA防腐木材质量指标
4 倡议
目前,国内其他标准或规范也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CCA防腐木。2012年,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0206—201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条款7.1.4中规定“阻燃剂、防火涂料以及防腐、防虫等药剂不得危及人畜安全,不得污染环境”,在木结构工程中禁用 CCA, 但仍保留酸性铬酸铜(ACC)。我国虽然在2015年制定了国家标准GB/T 31763—2015《铜铬砷(CCA)防腐木材的处理及使用规范》,但标准实施的成效并不显著。按照标准的规定,CCA防腐木的使用范围是非常有限的,与目前实际应用中CCA防腐木占比85%份额是不对等的,说明市场并没有严格执行该标准的规定。
我们强烈呼吁和建议国家林产品监督管理相关部门严把检验关,防腐木材应用企业和用户提高对标准的认识,防腐木材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规范规定,担当社会责任,主动提前布局,促进我国木材防腐产业向环保型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