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保护天然林,构筑长江大保护生态屏障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滋养了生生不息的中华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长江沿线考察,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部署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鲜明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反复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
2020年1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南京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使长江经济带成为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主战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主动脉、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
长江经济带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物种资源丰富,是我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域。长江经济带森林覆盖率达44.4%,森林面积和蓄积中天然林分别占65%和78%。
保护天然林资源,充分发挥天然林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中的基础支撑作用,不仅对维护长江安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现长江大保护战略目标的关键。随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修复的重要地位和效益必将凸显。全面保护长江流域天然林,构筑长江大保护生态屏障,对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
长江流域是天保工程的发源地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诞生于20世纪末,发端于长江流域。由于长江上游天然林长期被过度砍伐,水土流失日益加剧,造成生态灾害频发。特别是1998年长江特大洪灾给中华民族敲响了警钟,生态环境问题酿成中华民族心腹大患,促使我们痛下决心,建设生态、重整河山。
党中央、国务院站在维护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全球生态安全的高度,作出了实施天保工程的重大战略抉择,下决心把“砍树人”变成“种树人”,让伐木职工手中的油锯变成种树的锹镐,彻底纠正以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为特征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
1998年9月1日,天保工程率先在四川启动试点。2000年10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实施天然林保护一期工程。长江和黄河流域自此实施最严格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措施,四川、云南、重庆、贵州等省(市)人民政府及时颁布了禁伐令,封存了森工企业采伐器具,关闭了木材加工厂和林区木材交易场所,数十万伐木工人转产分流,走上以护林种树为业的生态建设岗位。
除了停伐措施,天保工程还采取加强资源管护、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飞播造林等营造林系列措施,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施富余人员分流转岗和再就业培训,提供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补助,对企业办社会有关政社性支出给予补助,减免森工企业债务。
这些含金量高、全方位的政策措施,让林区逐步走出了资源危困、经济危机的“两危”局面,推动了林区经济转型,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工程实施期间,天然林保护政策不断优化,有力支撑了国有林区国有林场不断深化改革,国有森工企业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四分开”,使天然林保护实施主体轻装上阵,在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大转折中,更好地发挥生态保护和建设的主力军作用。
各地强化天然林资源监管,开展了以打击违法采伐及乱砍盗伐为重点的“天保专项行动”,确保了天保工程实施有序推进。有的地方还通过专门立法推动天然林保护走上法治轨道。四川省早在1999年就率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天然林保护专项法规《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并已两次进行修改完善。2018年12月,湖北省正式实施《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建立了湖北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本省天然林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取得重大成就
实践证明,天保工程作为举世瞩目的重点生态工程,是一项顺应天时、符合民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功德无量。天保工程已经成为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生态基础工程,取得了巨大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效益。
(一)资源保持连续增长。根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14-2018年)结果,长江流域天然林面积和蓄积分别达4722万公顷、362379万立方米。长江上游地区从天保工程一期开始,就实行了严格的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措施,彻底遏制了天然林过度采伐利用,让森林休养生息。与第八次清查(2009-2013年)结果比较,长江流域的天然林面积增加了229万公顷、蓄积增加了44232万立方米。从天保工程实施至第九次清查,长江流域各省市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均为正增长。湖北省森林覆盖率由26.8%增至39.6%,森林活立木蓄积量增加122.9%。重庆市森林面积从180万公顷上升到目前的413万公顷,森林活立木蓄积量从0.5亿立方米上升到2.3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21%上升到50.1%。
(二)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天然林保护为长江流域改善生态环境发挥着基础性、主体性作用。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告》,2018年与2011年相比,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3.8万平方公里,降幅近10%。2014-2018年,长江宜昌段的平均泥沙含量为0.027千克/立方米,仅为1950-2013年的2.8%。水土流失的减少,有效降低了三峡等重点水利工程的泥沙淤积。四川省监测显示,2019年,全省天保工程区森林生态系统涵养水源833.2亿立方米,减少土壤侵蚀16853.6万吨,保持土壤肥力2256.5万吨,固定碳量7835.5万吨,释放氧气17082.5万吨,吸收有害气体、尘埃6.2亿吨,年生态服务价值约1.1万亿元。随着生态环境逐步好转,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不断改善。长江上游大熊猫、朱鹮、金丝猴、羚牛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种群不断扩大,珙桐、苏铁、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明显增加。
(三)碳汇能力持续增强。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最新研究结果显示,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巨大,但在以往研究中被严重低估。2010-2016年,我国陆地生态系统年均吸收约11.1亿吨碳,吸收了同时期人为碳排放的45%。研究认为,我国陆地生态圈的巨大碳汇是由于我国重要林区尤其是西南林区的固碳贡献,同时也发现东北林区在夏季也有非常强的碳汇能力。长江上游地区作为西南林区的主体,从森林起源来看主要分布天然林,其碳储量占同期森林植被总碳储量的80%以上。长江中上游是流域内森林植被碳储量的主要贡献区,占全流域森林植被碳储量的96%以上。长期实施天然林保护取得的巨大成效,为实现“碳中和”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林区经济迅速转型发展。长江流域各地坚持把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选项,以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做大金山银山价值。天然林保护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有效促进了林区经济转型和绿色产业发展。职工工资收入逐年增加,国有林业单位在册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实现了应保尽保,各项保险缴费率100%,缴费基数逐年增加。长江流域基本落实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兑现到林权所有者。随着棚户区改造政策持续实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提高,林区居民基本实现了由林场向较大乡镇和局址的搬迁。四川省森林补偿补助累计投入44亿元,直接帮助300余万户林农户均增加收入达1400元。在1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选聘2.5万名建卡立档贫困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人均管护补助收入超过5000元,有力助推脱贫攻坚。通过大力发展自营经济,有效带动了家庭及社会就业。大巴山的银耳、米仓山的茶叶、大凉山的天麻等,依靠林下种养发展起来的土特产,越来越多地走出大山,成为市场的抢手货。目前,四川省森林食品已发展到400多种,80多家企业把他们的森林食品推上了电商平台。贵州省2012年以来财政每年拨款1500万元以上支持天保工程区林业产业发展,2020年达到1亿元,促进工程区内林农、个体户、小微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科学发展林下种养殖、森林旅游、农家乐、森林休闲度假、林交旅融合等产业,有效促进了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大为增强。天然林生态系统提供的良好生态产品契合了人们对森林探险、野外体验、休闲疗养等新需求,为生态文化建设提供了自然和社会基础,通过发展生态旅游文化、绿色消费文化,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核心价值观,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了关注、支持、参与天然林保护的良好氛围,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理念蔚然成风,也产生了重要的国际影响,赢得了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天保工程实施以来,中央财政对四川省天保工程投入资金达503亿元,2019年天保工程入选“四川改革开放三十年十件大事”和“千万网民心中的四川奇迹”榜单。
长江流域跨入全面保护天然林新征程
“森林是我们从祖宗继承来的,要留传给子孙后代,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子孙。”“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大局。必须从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为子孙后代留下美丽家园,让历史的春秋之笔为当代中国人留下正能量的记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高瞻远瞩,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科学阐述了保护天然林的极端重要性,对天然林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4年,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天保工程范围扩大到全国,争取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重要指示,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了天然林保护“停伐、扩面、提标”相关政策措施。在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继续实行天然林停伐政策的同时,于“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全国范围取消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指标,国家重点林区西起大兴安岭,东到长白山脉,北至小兴安岭,绵延数千公里的大森林里伐木声戛然而止。同时,长江流域在天保工程区之外的湖南、江西、安徽、浙江等省市全部纳入天然林保护政策补助范围,我国天然林进入全面保护新阶段。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重大改革举措。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2019年7月12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该方案。《制度方案》明确了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着力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
长江流域各省市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批示和部署落实。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同志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领导”,把天然林保护摆在了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安徽省委书记李锦斌同志在批示中指出:天然林保护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中一项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任务,要结合实际抓好《制度方案》各项任务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修复天然林,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安徽省印发的《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中,将保护天然林列入“强化护绿,切实保障林业生态安全”重点任务中,推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
各地还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动出台本区域天然林保护修复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2020年4月,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江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将天然林保护修复纳入全省林长制工作,促进天然林保护工作健康稳步推进,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6月,四川省发改委、财政、林草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天然林保护的长期性,结合天然林保护修复打造最美川西高原、大九寨、大熊猫等世界级旅游文化品牌。8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提出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将天然林保护修复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11月,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意见》,采取一系列措施实现对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全覆盖。
从中央到长江流域各地,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并重,实现天然林质量精准提升,为全面保护天然林、筑牢长江大保护生态屏障谋划了崭新的顶层设计。
奋力推进新时期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高质量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摆在更加重要位置,狠抓落实,让天然林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靓丽“名片”,让长江“黄金带”镶上更多更美的“绿宝石”。
(一)确定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修复顶层设计。当前,国家林草局正在组织编制《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同时制定《省级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写指南》,以指导各地做好新时期天然林保护顶层设计。
我们要深入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形势判断、重大理论观点、重大目标安排和重大任务举措,特别是针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天然林保护修复和长江经济带实际,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重总体谋划、久久为功,从源头上系统布局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修复蓝图。
要强化山水林田湖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科学开展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修复试验示范,完善天然林休养生息政策措施,有效提升长江流域天然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要划定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提高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比重,分区施策、分类管理,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要积极推动西南林区经济转型,促进林区民生改善,实现天然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和林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要结合林长制的推行,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责任制,加强政策评估、效益监测和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大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资金投入支持力度,探索上下游、跨区域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保障“十四五”期间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投入稳中有升,努力将长江流域建成全国天然林保护修复示范样板。
(二)大力提升长江流域天然林管护能力。综合考虑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和基础区域差异,以及不同的地形地貌、森林类型和质量、人口密度及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完善天然林管护政策措施,探索差异化的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推行以政府购买劳务为主要途径、林权权利人管护优先、社会广泛参与的天然林管护机制,建立国有天然林以专业管护队伍为主,非国有天然林以公共管护与林农、社区共管相结合的管护模式。同时,注重天然林管护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积极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成为天然林护林员。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科学合理设立管护站点,逐步推进运用远程监控、无人机等装备和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建立全方位、多角度、高效运转、天地一体的天然林管护网络,实现“天上看、地上巡、网上管”的管护方式现代化。
(三)狠抓长江流域天然林质量精准提升。通过20多年的持续保护,长江流域所属地区已是青山常驻,但是无论从天然林林分结构、单位面积蓄积量还是从生态功能、经济价值等角度看,目前的天然林资源总体状况距离功能完备、高质量、高价值的森林资源还有相当差距。长江流域中幼林面积达68.4%,天然林资源培育任重道远。同时,天然次生林中还有相当数量林分结构不完整、生态功能不佳的林分,难以通过自然恢复实现正向演替,需要针对不同的天然林类型、演替阶段实施不同的修复措施,从而改善树种、层次、空间分布等结构,提高林地利用率、丰富生物多样性,从而实现天然林生态系统最佳整体功能。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长江重点生态区、南方丘陵山地带等区域,将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林冠下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去萌补实、间密补疏、间针补阔等综合修复措施,把长江流域重点生态区天然林引向亚热带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或者乡土优势树种、针叶林等为主的森林群落。要科学编制天然林修复设计方案和技术规程,试点先行,总结有效模式大力推广,形成长江流域天然林生态修复科学模式。
(四)继续促进林区民生改善。要积极探索长江上中下游天然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天然林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长江上游地区大多山高路陡、少数民族聚居、经济欠发达,生态保护较好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而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比较突出,要结合不同的区域特点和天然林等自然资源禀赋,推进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融合,通过天然林保护修复常态投入和专项任务带动,引导各地有序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生态旅游、林产品开发等特色经济,科学开展珍贵树种、经济林果培育经营,发展壮大绿色产业和生态服务业,全面提高长江经济带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要加强天然林保护培育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转岗再就业人员的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聘用生态护林员,鼓励全社会参与天然林保护转产项目和扶贫开发,积极推进深山远山生态移民搬迁等措施,推进天然林保护修复在精准扶贫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下好一盘棋,共护一江水”是我们共同的使命,林草部门责无旁贷。我们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生态建设主力军作用,育先机,开新局,奋力开创长江流域天然林保护新局面,筑牢长江大保护生态屏障,为实现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