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科创字〔20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直属研发单位、大兴安岭集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实施激励科技创新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林发〔2019〕22号),按照我局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工作计划,经研究,组织开展第四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林业和草原系统内高校和研发单位,以及承担我局科研项目或科技平台任务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中的人才和团队。
二、推荐方式
(一)各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组织推荐本地区系统内高校和科研机构中的人才或团队,局直属研发单位、与我局共建高校及其他中央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可自主推荐。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提名推荐,每人可推荐人才不超过2名、团队1个。
(三)各单位推荐的人才和团队需在本单位综合评价后进行先后排序。
三、条件要求
推荐人才和团队成员应热爱祖国,甘于奉献,认真负责,具有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人才和团队研究内容符合林草中心工作和重点战略需求,有关条件参照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一)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在林业和草原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和业绩,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
2.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省级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经历。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林业和草原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已取得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课题经历。
2.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带领本学科领域赶超或引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潜能。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林业和草原重点发展需求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团队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或建设项目、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且均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团队负责人有较强凝聚力,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认真把关,坚持优中选优,研究提出推荐人选。
(二)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推荐表审核后加盖公章(一式1份),以公文形式(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院士提名推荐者,经院士签名后将推荐表寄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同时,均须将推荐表word电子版发送至kjsjhc@126.com(邮件标题格式请采用“人才申报+单位”,并附推荐人选及团队负责人的电子版照片)。
(三)对推荐的人选、团队,我司将采取一定形式进行了解、论证和咨询,对人才、团队五年培养计划落实好的单位给予优先支持,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提出建议名单,按照管理程序予以公布。
(四)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违背科研诚信、学术行为不端等情形的,发现后即强制退出。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创新发展处(邮编100714)
联系方式:刘烜孜 010-84238700
电子邮箱:kjsjhc@126.com
附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司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