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林草标准化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11月6日,国家林草局召开全国林草标准化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总结“十三五”、部署“十四五”林草标准化和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国初步形成科学完善的林业标准体系,应用引领成效明显。不断强化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加大监测力度,实现了监管工作向正规化的重要跨越。
“十三五”期间,林草专业标委会体系不断健全,组建了28个草原、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等全国和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现履行职能和主要业务全覆盖。制定现行国家标准533项、行业标准1907项和大量地方标准、区域性标准及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综合配套示范应用,建立7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251个中央财政林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推进林草标准化生产建设。同时,联合国家标准委认定191个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销售和管理,人造板、绿色产品等系列标准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竹藤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北京,实现了林业领域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在我国设立零的突破。推动竹藤、木材、人造板、林业机械、森林认证相关标准走出国门,牵头制定《竹地板》等9项国际标准。
据了解,2019年,全国经济林面积超过6亿亩,干鲜果品、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果产量近2亿吨,食用林产品在我国食品消费、膳食结构中比例不断上升、需求迅速增长。
“十三五”期间,国家林草局印发《关于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明确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林草部门行业管理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定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规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围绕竹笋、核桃、板栗、油茶、鲜枣、黑木耳等大宗经济林果产品,针对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关键安全指标,组织开展监测近1.5万批次。出台《全国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20年)》。联合国家认监委成立国家资质认定林业评审组。共建立37家局级林产品质检中心。按照“产管并举”要求,同时组织开展标准化示范、森林食品基地建设、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工程、林下经济认证试点等,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品牌引领,不断提升食用林产品质量,增加绿色、生态、安全林产品有效供给。
会议要求,“十四五”期间,要加速构建标准体系,尽快补齐草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标准内容,强化标准实施应用,提高标准管理水平,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以一流的标准引领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对食用林产品安全问题实行“零容忍”,制定相应计划,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和批次,逐步做到食用林产品“应检尽检”。推进食用林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建设,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国规模以上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实现质量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