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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森林城市”建设(楚雄州林业局 李光平)

来源:云南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网 时间:2018-05-22 阅读1294 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这些论述和要求为楚雄州森林城市(县城)创建指明了方向。5月8~15日,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在浙江大学举办了“云南林业技术推广系统干部综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班上,我认真聆听了各位专家教授10个专题的讲座,参观考察了4个现场教学点,积极参与分组研讨。经过8天再次深入学习,特别是对杭州市林水局副局长陈勤娟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杭州模式”的介绍,我对楚雄州正在开展的“森林城市(县城)”创建有了更深的理解,对楚雄州下步森林城市(县城)创建有如下思考。

        一、要紧盯森林城市(县城)创建指标体系
       楚雄州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始于2016年,先后由楚雄市、双柏县和大姚县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县城的创建工作。楚雄市自2016年11月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共投入建设资金16.88亿元(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28类130个重点项目,各项创建各项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森林城市的标准,超前完成建设任务。2018年1月9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在省政府副省长张祖林等陪同下到楚雄市专题调研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对楚雄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2018年3月13日,楚雄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双柏县、大姚县云南省森林县城创建总体规划已获省林业厅组织专家评审并组织实施,双柏县计划2018年底完成创建,大姚县计划2019年底完成创建。其余7个县正开展云南省森林县城创建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州计划2020年前全部完成创建。在下步创建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40项评价指标,云南省森林县城5大类 37项评价指标,构建城市森林网络、改善城市森林健康、发展城市林业经济、繁荣城市生态文化、增强城市森林管理体系。通过森林城市建设,提高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全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要强化森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措施
       要围绕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水系林带化目标,实施五大创森工程。一是城乡增绿工程。推进城乡林业生态圈建设,重点加强环城林带、江河风光林带、绿色通道林带、防火林带的建设。突出中心城区和重点乡镇,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建好森林公园和生态景观带,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各类公园、游园、绿岛等,大力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立体绿化。构建森林乡村体系,以交通沿线、农田林网、镇村驻地、村庄庭院等为重点,同步创建一批森林小镇和绿色村庄。实现市民出门500米范围内有公园绿地、“人在景中”“城在林中”“森林抱城”目标。二是公园打造工程。围绕创建指标,着力打造“园林”精品,每个县市450亩以上大型生态游憩场必须达到5处以上,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需求。三是通道绿化工程。以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旅游线路和县乡道路为重点,抓好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让公铁路、公路线变成绿化线、风景线。四是水岸绿化工程。对城乡江河沿岸实施以水引绿,增加水岸林木绿化,形成基础配套、设施完善、错落有致、自然和谐的水岸景观带。五是产业富民工程。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抓好核桃、花椒等传统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优势林果,不断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和树种结构,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三、要突出森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重点
      一是科学规划。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围绕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和要求,与新型城镇化规划等结合,坚决守住规划“红线”和生态“绿线”。二是创新方法。更新理念,把森林城市创建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工程来抓,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蓝图,不断在理念、组织、管理体制、建设机制和工作方法上创新,坚持自然化的理念,科学创建、循序推进;按照“森林抱城、园林入城、林荫环道、林村相依、绿满山川”要求,抢抓时机、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加快推进生态廊道绿化、森林公园体系建设、花卉苗木发展、生态文化传播、森林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三是强化保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金整合、多方联创”的原则,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现多元化投入。四是落实责任。落实各方责任,按照创建工作的标准、要求和时限,细化量化目标体系,压紧压实责任体系,定单位、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要注重生态文化的弘扬和传播
       生态文化是人类从古到今认识和探索自然界的一高级形式体现,弘扬生态文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和谐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过程,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大使命,在“森林城市(县城)”创建中必须大力弘扬和传播生态文化。一是健全生态文化宣传教育体系。逐步建立州、县(市)、乡(镇)三级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工作站,推进全民参与生态文化宣传,逐步建立起具有彝州特色的生态文化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二是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根据《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以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为载体和平台,推进生态文化的弘扬和传播。三是开展古树名木挂牌保护。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对确认的古树名木,设置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并对古树名木的生态环境、生长发育状况和保护现状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四是强化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强化生态文化传承创新,挖掘自然景观、森林文化、茶花文化、兰花文化、盆景文化和野生动物文化等价值,发掘各少数民族优秀生态传统文化。坚持“大地植绿”与“心中播绿”并重,在全社会厚植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全社会热爱自然、顺应自然、尊重自然的浓厚氛围,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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