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的通知 科推字〔2020〕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管理,提高工程中心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林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促进作用,推动工程中心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我司拟对建设运行满三年的工程中心组织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将对55个工程中心组织开展评估(清单和分组情况详见附件4),对其总体建设及阶段性运行和管理状况作出综合评价。
二、评估时间
评估工作于2020年7月启动,7月15日-8月15日为自行评估阶段,8月30日前,各归口管理单位将评估材料(《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报告》及电子文本)上报至科技司;9月份开始由科技司组织检查评估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归口管理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各依托单位要为评估工作提供保障,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各工程中心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客观反映工程中心的实际情况。
2、要按照《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切实保证自行评估质量,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3、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及时沟通相关情况。
联系人:
杨 帆 010-84238788
楼暨康 010-84238851
邮 箱 tuiguangchu@126.com
附件:
2.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docx
3.《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总结报告》(2017-2019)(样式).docx
4. 2020年度国家林业草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评清单及分组情况.doc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
2020年7月13日